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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10-24 | 浏览:11569次 ]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0月10日



深化产教融合

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4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推进郑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以深化产教融合为主线,以创新体制机制为突破口,以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新发展理念,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完善产教融合发展机制,促进人才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使郑州成为富有活力的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为郑州国家中心城市现代化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撑和技术支持。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打造100家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10个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10个产教融合教育集团(联盟)、15个校企合作示范性产业学院、3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50个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50个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职业院校毕业生留郑率达60%以上。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发展格局总体形成,企业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加。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1.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将郑州国家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强化规划统筹衔接,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市建设以及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充分体现产教融合导向,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

2.推进产教深度融合。依托产业园区,打造兼具人才培养、创新创业、促进产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功能的市域产教联合体。成立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的理事会,实现实体化运作,推动各类主体深度参与产教融合。优化职业教育布局,推进职业教育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形成错位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围绕重点产业,支持龙头企业和高水平职业院校牵头,组建行指委、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跨区域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到2025年,建设2个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10个独立法人的实体化职教集团(联盟)。对省级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和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牵头院校或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围绕郑州市战略支撑产业集群、新兴未来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智能终端、铝加工制品、氢燃料电池、人工智能、元宇宙、汽车制造、服装家居、装备制造、现代食品、节能环保、智能传感器、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方向的特色专业群;围绕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对接郑州市文旅融合新业态、新模式,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旅游专业群。启动50个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群)建设(含中高本),建设一批引领改革、支撑发展、郑州特色、国内知名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和骨干专业(群)。加强与产业行业对接,完善职业教育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促进专业布局与产业结构紧密对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二)强化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

4.探索多元办学模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动职业教育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参与办学的格局转变。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储备库,支持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重点支持行业龙头企业或骨干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打造产教融合型企业。积极探索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办学试点改革,支持企业和公办职业学校、公办和民办职业学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学校或二级学院。支持民办职业教育发展,培育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到 2025年,打造100家市级及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达到10所以上,打造10个以上市级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

5.推动“引企入教”改革。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招生、合作教学,实施一体化育人,支持直接将优质企业的教育培训系统植入到职业院校教育体系中,建立校企合作教学示范案例库,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标准,提高人才培养目标与企业岗位的匹配度。对于立项通过的市级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给予一定资助。强化企业实习实训,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3%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获得合理报酬、享有合法权益。强化企业在岗职工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将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情况列入创新型企业评价内容和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按政策落实企业在岗职工参加教育培训经费补贴。

6.鼓励产教融合创新。支持高校与行业企业共建技术技能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技术技能创新服务平台,加快引进国内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在郑建设产业研究院、人才培养基地、技术研究中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鼓励高校推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类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现金奖励,将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所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作为人社、财政部门核定单位下一年度事业类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基数。到2025年,建设50家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20家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三)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7.突出基础教育实践育人。将工匠精神培育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在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普通高中可开设职业类选修课。支持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行业龙头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向中小学校开放,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活动,组织校企合作开发300门优质劳动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共建60个职业体验中心。

8.促进产教协同育人。坚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专业共建、基地共享、教材共编、课程共担、师资共训。深化学校教学改革,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数的50%,全面推进“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等。加快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强化思政课程,加强劳动教育,传承弘扬工匠精神,培养崇尚劳动、敬业守信、精益求精、敢于创新的新时代技术技能人才。实施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支持依托哈工大郑州研究院联合省科学院、有关企业共建卓越工程师培育平台,试点开展以行业企业为主导的专业认证机制。到2025年打造50个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培育15所特色鲜明、服务精准的校企合作示范性产业学院,推进高职院校“一校一产业学院”建设。

9.深化考试招生配套制度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高质量落实“职教高考”制度。争取职业教育长学制人才培养省级试点,探索中高职、高职与应用型本科以及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促进多类型、跨层次职业教育专业标准、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的衔接贯通。到2025年,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校的比例达到60%以上。

10.打造产教融合师资队伍。支持校企共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对成功入围国家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学校或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健全薪酬激励机制,完善自主聘任兼职教师和兼职报酬制度,支持职业学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按教职工核定编制数额30%的比例聘足配齐兼职教师;设置“产业导师”岗位,吸引行业企业高水平专业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实施职业学校名师(名匠)名校长培育计划。建立教师企业流动站,严格落实职业学校专业教师赴企业实践制度每5年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1年,落实教师到企业实践专项经费。探索建立兼职教师差异化薪酬体系,探索校企流动人员工作成果互认机制。支持高职院校对接本地重点产业集群,打造高素质“双师型”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到2025年,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重达到70%以上,建成10个市级以上“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0个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四)推进产教融合载体建设

11.加快“数字职教”建设。打通产业、教育数据,建好智慧职教应用平台和郑州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数字化平台,出台职业教育智慧校园建设标准,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数据化产业技术资源库建设,推进校企资源共建共享。建设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开展“学分银行”建设试点,探索高校与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化互认。到2025年,建设20个智慧职教示范校,30个虚拟仿真实训基地,50门精品在线课程,3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智慧校园标准。

12.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对标产业发展前沿,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真实生产和技术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建设不同类型、不同功能、开放共享的实习实训基地。打造一批由政府、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等独建或共建的公共实习实训基地,探索市场化运营,面向全社会开展学生实习实训、社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社会技术服务等公共服务。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建设10个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园区、学校建设3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服务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员工培训、产品中试、工艺改进、技术研发等。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企业自建或共建的,按照投入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13.实施产教融合国际交流。鼓励高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支持发展符合市情的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和协同创新模式,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课程,建设一批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动对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一批应用型本科、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培养国际化应用人才。推动具有郑州特色的轨道交通、跨境电商、中华武术等职业资源“走出去”,举办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建立若干所“鲁班工坊”。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历互认。支持院校组织参加、承办国际技能大赛。引进、建设15个以上国际合作项目,积极打造郑州产教融合国际品牌。

(五)完善产教融合支持服务体系

14.落实产教融合支持政策。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学科专业、产教融合试点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按规定给予配套经费。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关财税政策。落实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的规费减免政策。企业单独投资或企业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职业教育生均财政经费相对稳定增长机制和分类支持机制,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加大郑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专项扶持力度。

15.增强金融服务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产教融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加大对实习实训基地等产教融合项目投资。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

16.加强产教融合智库建设。依托地方高校成立职业教育研究院,组建郑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加强产教融合理论和政策研究。积极发挥行业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的作用,支持其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教学质量评估等服务,建立行业就业状况年度发布制度。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

三、组织实施

17.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对职业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央和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建立市教育部门牵头,市发展改革、教育、人社、工信、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出台政策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完善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形成区县(市)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产教融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18.创新督导与质量评价机制。建立以产教融合、技能水平、就业质量、服务贡献等为核心指标,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质量评价机制。加强教育督导,将职业教育校企协同育人发展情况作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激励的重要依据。支持社会第三方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建立职业院校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强化人才培养过程质量监测,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水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将职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附件:郑州市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附 件


郑州市深化产教融合推进职业教育

高质量发展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领域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

1

(一)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建设2个及以上市域产教联合体。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

建设10个独立法人的实体化职教集团(联盟)。对省级及以上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牵头院校或企业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3

启动50个产教融合型重点专业建设(含中高本)。

市教育局

4

(二)强化企业产教融合主体作用

打造100家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型企业。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

5

企业举办的职业学校10所及以上,打造10个及以上优质民办职教品牌项目。

市教育局

6

立项一批市级校企合作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和课程建设项目,并给予一定资助。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7

支持规模以上企业原则上按职工总数的2%—3%安排专业对口岗位接纳学生实习。强化企业在岗职工教育培训,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培训制度,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

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政府国资委

8

建设50家市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打造2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9

(三)深化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支持职业院校、普通高校、行业龙头企业及第三方机等实验实训实习基地向中小学校开放,开展“大国匠进校园”活动,组织校企合作开发300门优质劳技术课程与职业体验课程,共建60个职业体验中。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0

打造50个政产学研用协同育人项目;培育15个特色鲜明、服务精准的校企合作示范性产业学院,推进高职院校“一校一产业学院”建设。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1

中职学校毕业生升入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学校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市教育局

12

支持校企共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对成功入围国家级校企合作“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国家级企业实践基地、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学校或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3

全市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重达到70%以上,建成10个市级以上“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50个市级以上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14

(四)推进产教融合平台载体建设

建设市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信息服务大数据平台,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服务。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15

建设20个智慧职教示范校,30个虚拟仿真实训基地,50门精品在线课程,30%以上的职业学校达到智慧校园标准。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大数据局

16

以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建设10个市级以上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金融支持等方式,推动企业、园区、学校建设30个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政府投入的保持公益属性,企业自建或共建的,按照投入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7

鼓励中外职业学校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历互认。支持院校组织参加、承办国际技能大赛。引进、建设15个以上国际合作项目,积极打造郑州产教融合国际品牌。

市教育局、市外办

18

(五)完善产教融合支持服务体系

不断加大市级财政对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学科专业、产教融合试点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并按规定予以经费配套。

市财政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19

落实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有关财税政策。落实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的规费减免政策。企业单独投资或企业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的建设用地,按教育科研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

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0

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职业教育生均财政经费相对稳定增长机制和分类支持机制,确保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探索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1

加大郑州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协同育人专项扶持力度。

市财政局

22

鼓励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支持产教融合,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品种。加大对实习实训基地等产教融合项目投资。将符合条件的职业教育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预算内投资等的支持范围。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3

依托地方高校成立职业教育研究院,组建郑州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加强产教融合理论和政策研究。

市教育局、市政府政研室

24

培育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提供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中介服务。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

25

(六)组织实施

建立市政府牵头,市发展改革、教育、人社、工信、科技、财政、税务等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的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市教育局等部门

26

各开发区、各区县(市)要结合本区域产业布局,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出台政策加强财政投入和经费保障,形成区县(市)联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扎实推动产教融合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7

建立以产教融合、技能水平、就业质量、服务贡献等为核心指标,政府、行业、企业、学校等多方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质量评价机制。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8

加强教育督导,将职业教育校企协同育人发展情况作为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督导结果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激励的重要依据。

市教育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29

加强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考核评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要将职业教育开展情况纳入国有企业业绩考核和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市政府国资委、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