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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 汽车工程系2021年校园顶岗实习双选会邀请函

  • 主办单位: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承办单位:

    协办单位:

    举办时间:2021-06-25 08:00 至 2021-06-25 12:00

    招聘会规模:企业: 职位: 求职:

    招聘会层次:不限

    招聘会特色:综合类

图说会议

尊敬的用人单位:

您好!

首先诚挚感谢贵单位多年来对我校实习、就业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给各用人单位和我校学生提供一个洽谈、交流的平台,做好我校实习和就业工作,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汽车工程系定于2021年6月25日(周五)上午8:00举办2022届顶岗实习暨轮岗实习专场双选会。

在此,我们谨向贵单位发出诚挚邀请,真诚欢迎贵单位光临。

现将招聘会的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2021年6月25日(周五)上午8:00。

二、招聘会地点: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文体中心一楼(学院北门,见附图)。

三、毕业生资源:

1、招聘会为汽车工程系2022届顶岗实习暨轮岗实习专业招聘会,学生于2022年7月毕业。

2、学生人数:参加应聘学生总人数不少于300人。

3、涉及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营销技术专业。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为各参会单位限一个招聘展位,我方免费为招聘单位提供简易企业名称展牌一个,尺寸约为50cm×30cm。

2、招聘会免费向招聘单位提供桌子,椅子等,并提供饮用水。

3、来校招聘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一位招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请来校招聘企业单位,认真填写《需求表》(附件2),详细填写单位简介、招聘需求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请于2021年6月23日前将电子版请送至:15854771869@163.com,以便我方审核确认,提前做好安排工作,纸质版来校招聘时交给我方。

5、特别提示:因疫情防控需要,招聘人员进入校园须学院审批备案,请来校招聘企业人员,请提交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每人提交一份)和招聘人员的山东健康通行码、近14天出行轨迹照片。

五、此次招聘会为我校学生与企业沟通交流的现场互动平台,我们诚邀社会各企业单位共同携手,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和机遇,展示品牌、塑造形象、挑选人才、达到双赢。欢迎各企业单位前来招聘,洽谈合作!

六、联系方式:

郭老师,联系电话:15854771869;

陈老师,联系电话:15275738390;

附图1,招聘地址:


附件2 聘企业需求表

附件3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用人单位招聘人员入校须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协助用人单位选聘英才,保障师生健康安全,请用人单位来校招聘人员配合我院做好以下工作。

一、防疫要求

为降低疫情防控风险,我院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高校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14号)相关规定,请有关人员注意:

1.进校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且通过身份验证、健康码查验、体温测量后方可进入学校。

2.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境外返回未满有效隔离期以及发热门诊未治愈的人员不允许进入校。

3.根据防疫要求,请用人单位务必选派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人员来校招聘,每家用人单位不超过2人。

4.进校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与师生交流时须保持安全距离。

二、提供资料要求

1.进校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纸质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3.加盖公章、包含进校人员信息的招聘公函。

4.用人单位入校招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每人提交一份)

5.进校人员的山东健康通行码、近14天出行轨迹照片(以便审核入校招聘人员疫情防控情况)

健康通行码可从微信或支付宝程序搜索;微信扫描以上二维码即可查询近 14 天出行轨迹。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
用人单位入校招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校园招聘活动秩序和人员身体健康安全,进入学校前特此承诺以下事项:

一、本人承诺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在校期间增强安全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专用口罩,保持安全距离。

二、本人承诺积极配合学校工作人员采取调查、防护隔离、消毒等疫情防控处置措施。

三、本人入校前14天内体温无异常(≥37.3℃),无干咳、乏力、呼吸困难、腹泻等类似感冒症状。

四、本人及共同居住人目前未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

五、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入校前14天未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六、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入校前14天未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未与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如瞒报、谎报或者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起疫情传播和扩散,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相应后果。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承 诺 人: (务必手写)

身份证号: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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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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