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受邀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建言献策 |
[ 发布时间:2017-06-02 | 浏览:2466次 ] |
5月22日,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党支部组织开展年度第二次集体学习活动,邀请了3位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围绕职业能力建设和提高技术工人待遇问题面对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来看看,人大代表都有哪些好建议,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是如何回应他们的。
“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要有破有立,技能传承要加强校企合作,职工培训经费投入要有制度保障,技能人才的工资待遇应该提高......”座谈会刚一开始,三位全国人大代表就直奔主题,提出了很多非常专业,非常犀利的观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吕薇 代表建议 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并不是否定职业资格制度本身放权不是不管,而是要解决由谁来管,怎么管的问题。人社部门要通过简政放权改革,尽快建立健全职业资格体系。 进一步明确职业资格认证的重要性和定位,将严格有效的职业资格认证作为提高劳动力素质,培养工匠精神,调动技能人才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制度,纳入国家人才管理体系。认证标准要防止重学历,轻实践,特别是对部分通过师承途径成长起来的稀缺技能人才,评价重点应放在技能水平上,不能因为没有学历而否定能力。 将职业资格认证与劳动报酬、晋升机会、落户条件等真正挂起钩来,提高其含金量,使其成为技能人才获得体面岗位的必要途径。对一些制造业集中的地区,应建立技能人才落户的绿色通道。
司长回应 人社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司长张立新在回应人大代表的建议时介绍说,人社部这两年大刀阔斧的开展了职业资格清理,一些不必要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一些没必要的证书,都已经被清理。 “减少职业资格后的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正在讨论中,同时,人社部也正在改革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评价方式。”张立新介绍说,改革后将实现多元化评价,第一个评价主体是企业自主评价,第二个评价主体是社会化评价和鉴定,第三个评价主体是职业院校资格认证。对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以外的职业(工种)将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政策,主要采取企业自主评价方式。 张立新表示,受工人身份等因素影响,我国技术工人的职业发展面临“天花板”,要打破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和职称学历之间的瓶颈,努力为技能人才构筑职业发展立交桥,让有能力的人,都能按照他们的意愿实现人生理想。
全国人大代表、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公司 王钦峰 代表建议 扩大“新型学徒制”试点范围,让更多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也能享受这一政策。同时,扩大试点名额,放宽企业和院校“一对一”限制。 要在全社会营造出技能劳动者“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带动我国高技能人才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的不断提升。 司长回应 “推行‘新型企业学徒制’,人社部和财政部已经联合下发了文件,试点工作已经在22个省启动。”张立新说,鼓励更多企业参与“新型企业学徒制”,人社部正在全面推进试点工作,总结经验,争取尽快在全国推开。
全国人大代表、 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师 曹晶 曹晶来自国有企业生产一线,他收集了一份1963年第一机械部直属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发放标准,发现八级工的月工资达到了93元-118.5元,这在当时是比厂领导还高的工资。 代表建议 政府部门要对高技能人才实施国家津贴,或者出台技能津贴指导意见,督促各级人社部门和企业共同落实,真正提高技能要素在工资总额中的占比。 司长回应 “打造大国工匠,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是关键。”张立新在回复曹晶代表的建议时说,我国现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家,工资收入主要由用人单位用市场机制决定,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当甩手掌柜,无所作为。 张立新说,政府部门要鼓励企业将收入向一线技能劳动者倾斜,为企业提供政策支撑和依据,同时,发挥国有、龙头企业的正面引领作用,落实对技能人才的优惠政策待遇。 “人民代表的声音,我们真切地听到了,人民代表的建议,我们也都如实记录了。”张立新说,这一次面对面交流,让政府部门和人大代表增加了相互沟通,促进了相互理解,同时,也有利于今后工作中的相互支持,相互帮助。
来源:技能中国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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